张爱玲说爱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一朵花来。在你之前,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一见钟情这回事。要不是那天夕阳美得刚刚好,让我误以为遇见了爱情,我喜欢你,不是笑话,只是害怕被你当成笑话,爱你的心,太卑微,低到了尘埃里。——题记前不久在家看泰剧《初恋这件小事》,看哭了,CC笑话我说这种脑残的电视就是拍给
你说:“当初如果不是你那么快有了男朋友,我一定会追你。”我调侃说:“我才不信呢,与你同学那么多年咋就没见你对我下手呢,再说就算后来我名花有主了,也没谁规定你不准挖墙角的啊。”几天前网上看到一句话:“我已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我错过的爱情。”而我,却分得清你是友情,很多时候太熟悉的人之间是不可能谈爱情的
你是我的初恋,准确的说,还没恋,就失恋了,12年过去了,虽然我烧掉了你的信件,也烧掉了自己的日记,却没有办法烧掉关于你的记忆。虽然曾经我很恨你,恨你不解风情,恨你不懂我,恨你对我的漠然,可是,我却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你是好男人,你是善良的男人,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男人。不管你对我怎么样,可是,在
生活有时候平静的会像一口枯井,也许你也会掉进这口枯井里去,也许你没有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华发早生、满鬓苍白,但是有了这样的一位朋友,在你的生命中就会有些许涟漪,些许色彩,你想着她,默默的记起她,也许此生此世都不会忘记了。高一与你相识,一头短发,很白很细腻的皮肤,长得很可爱,很卡通,刚到
莫子轩,请你以后不要再踩我的空间,既然我狠下心来把你拖黑了,你就不要再把影子留在我的生活里,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关注我,可是,我这辈子注定与你无缘,我要慢慢学会过着没有你的生活。我承认,我把你放在心里存了好多年,我不是那种厚颜无耻,喜欢死缠乱打的女生,唯独对你,我放下了所有的自尊,在你面前,看似主动,
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就给自己定下了人生目标:努力读书,考大学,去北京,去上海,嫁外地。一直以为,最穷的是湖北,最差的是麻城。如今,栖身湛江,才发现,其实哪里都一样,广东根本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我跟CC说:“咱们回去吧,回湖北,回老家。”CC说:“回得去吗?回哪里?武汉吗?在武汉工作好找吗
手机里存着你的电话号码,想给你打电话,想听听你的声音,按了手机上绿色的接听键,又立马按了红色挂断键,如此循环。给你发一条短信吧,编辑了好长好长的文字,却始终没有勇气按发送键。明明看到你的QQ图像是灰色的,我却一直亮着,我的QQ一直都在为你而亮。登上邮箱,第一秒看看有没有你发的email,第二秒有跟你
chapter1一个人,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在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刚一下车,就有托运人员过来问:“靓女,要我帮你搬吗?”我问多少钱,他说30块钱送上车。我心里想:还不如我自己搬呢,还能省30块钱。到了检票的时间,黑压压的人群蜂拥而至,我挤在混乱不堪的人群里踯躅前行,从检票口到站台还有一段漫
貌似是十年以前吧,听刘若英的《后来》,内心一阵触痛,十年以后的今天再听这首歌,依然情绪激昂。“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后来,我们看着天空都哭泣了。那些年少时纯粹的爱情再也没有了,我们把彼此默默的封存在心里的
翻看小花很久以前的日志,她写道:“晚点名回来,门锁了,没带钥匙,失望的走到楼道的阳台旁,没有灯光,暗暗的,往下看,橘黄的灯光下,人群来来往往;远方,昏暗迷蒙的夜空下,灯光穿梭,很美。”突然想起那些日子,丢三落四的我也总是忘记了带钥匙,总是等在五楼转角处的阳台,看着楼下人海茫茫,在茫茫人海中搜寻室友的
很喜欢湛江的秋天,凉凉的风,很舒服,午后,骑着电动车行驶在人民大道上,微弱的阳光,婆娑的树影,天空透明的像刚洗过的一样,很干净的街道,清新的空气,阳光洒在高楼的墙壁上反射出迷离的光,此刻,让我产生了一种幻觉,这个城市是不是倒映在湖水中,为何这么清晰?秋天是一个浪漫的季节吧,总喜欢坐在公交靠窗的位置,
他,我邻居家的小叔,我儿时的偶像,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更是爸妈每天挂在嘴边用来教育我的人,在我心中,他是英雄,是神话,他,家里很贫穷,但是他很上进,学习成绩好,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家里的一面墙全是他的奖状。中考那年,他以镇上第六名的成绩考上了一个很好的中专(那时候不流行上高中),那个暑假,他来我家玩,跟
高中三年我跟谁玩的最好,想都不用想,当然是俊芳啦,嘿嘿,地球人都知道。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你却在我生命里鲜活的存在了17年,如果前世我们是千年修行的青蛇跟白蛇,那么,在那千年修行的时光里,我想我们肯定啥正事都没干,整天都含情脉脉的回眸去了,因为回眸一笑百媚生,所以千年以后,我
我是俗人,一个很俗很俗的人,所以请不要指责我没有心系天下苍生,不要指责我没有去忧国忧民,因为俗人没有远大的理想,发财无望,出名无望,升官无望,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做个最普通的俗人,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我的良心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所以我问心无愧,也许你自命清高的认为你很高尚,
曾经,构想了很多关于二十六岁的温暖画面,二十六岁应该是公主和王子历经了千辛万苦以后终于在一起了,二十六岁应该是公主披上了雪白的婚纱,牵着心爱人的手,一起走向神圣的教堂,在神父面前许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在岁月的长河里,我一不小心跌了一跤,终究没能赶上时光老人的脚步,匆匆流年,红了樱桃
很喜欢听王菲的歌,高中的时候,听了那首《红豆》,感觉歌词写的太好了,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写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大街上听到了《传奇》,脚步就开始迈不开了,一听就晓得是王菲唱的,这样空谷幽灵的声音在人世间也许仅有王菲吧。今夜,月华如水,我坐在电脑前,点开酷狗,再次
我的爸爸是一个话很少的人,沉默是金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了。小时候,爸爸总是把我抱在怀里,用胡子扎我的脸,扮鬼脸给我看,变魔术给我看,然后哈哈大笑,那温暖的画面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爸爸是个标准的慈父,尽管他也会偶尔地严厉一下,但他的严厉都是针对弟弟的,对于我,爸爸从来不会发脾气,只会流露出慈祥和宠爱,甚
习惯了行走在人民大道,喜欢逛步行街,习惯了去专卖店买衣服买鞋,因为不喜欢跟商店的小贩讨价还价没完没了,习惯了去超市买水果买菜,因为不喜欢跟菜场的婆婆妈妈斤斤计较,也不喜欢闻菜场的那股臭气,喜欢去书城,要一杯清茶,明明知道30块钱的最低消费纯粹就是坑人,但是我就是喜欢坐在书吧里看着书喝着茶,喜欢那种安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开始回忆的时候,就证明他已经老了”可是我最近却经常回忆,回忆曾经的大学生活,是不是我真的已经老了?想想有点恐慌。那时候的生活,现在想起来,感觉就像童话一样美好,那时候的日子真是美的像一首诗,干净的像一泓清泉,斑斓的像一幅画,没有工作的压力,没有太多学业的压力,有山盟海誓、刻骨铭心
青春的岁月,总是色彩斑斓中夹杂着一些遗憾,正所谓,一半明媚,一半忧伤。--------题记老家的屋前有两根高压线,横躺在离天空不远不近的地方。在每个清新的早晨,总是有一群鸟儿排排的坐在电线上,它们高兴地唱着歌,声音清脆悦耳,婉转动听,嘴下的羽毛一抖一抖的,尾巴还自由自在地摆动着,可爱极了。在每个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