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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2012-05-25 19:35:35 |

岛主

小生年方已过二十,若古时或以为人父。可现世乃今非昔比也,何故与往人相形见绌。 似女子非黄花之龄也可道闺女之名,视当婚当嫁之理为世俗庸气且而厌之。殊不知惧矣! 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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