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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检查人员管理法》

2008-12-14 23:06:01 |

苦苦小生

  一、权限    检查人员属于行政监督人员,直接隶属于廉政公署;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视为事先自动拥有无上的独立自主权,可以要求对监督范围内的任何行政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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