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叫自己格格
有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感觉
我住在一个方方正正的格格里
说不上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只是习惯了
遇上他
世界乱了
我提着长及脚踝的裙子
从格格的这边跑到那边
又从那边跑到这边
探着头向他张望
甚至有时还会踩上格格的边儿
终于有一天晚上
他说他要把我抱出格格
我动心了
开始手忙脚乱穿我的鞋子
无奈我的脚太多
鞋子怎么穿也穿不完
他望着我叹了口气
转身了
我站在格格的边缘
望着渐渐远去的他
想
那一次我是真的想走出格格
也几乎真的就要走出去了
但最后还是只是几乎
现在格格还住在格格里
只是觉得格格似乎越来越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