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胡在一起了,感觉很轻松。对我很好,他很细心,能记住我的任何一个小细节,知道我的一些习惯,了解我的一些心理。
每天早上都会买好早餐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呵呵,知道我没有勺子喝水,竟然跑去买了,其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这些事。每天都会说一些很开心的事哄我开心,他知道我不想让其他同事知道我和他的关系,所以在公众场合从没有表现出来过,对我的好总是很自然的表现在同事之间的范畴。
他的诗写得很好,字写的非常漂亮,在洁白的纸上他用他漂亮的行书写上他自己写的诗,送给我,真的真的很开心,我第一次遇见一个字写得那么好的人,不管是毛笔,钢笔和水笔,看着那么漂亮的字我能半个小不动,其实我也很喜欢书法,我一直对自己的字很有信心,可是在他面前我才觉得我太垃圾了。所以我开始了每天练字的习惯,我相信我能写的更好。
开会的时候,别的同事在唧唧歪歪说个不停,只有我们俩抱着手机发短信,然后不动声色的偷笑。傻。
没有人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可是我们依旧很开心。我要的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