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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夜

时间:2012-06-27 22:15:53  作者: 苏雨珏  热度: 240
你试过酒阑灯谢时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吗?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种感受。倒不是因为害怕什么妖魔鬼怪,只是害怕一个转身看见自己孤独的背影印在车轮碾压过无数遍的大道上——我很神经质地以为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屠杀。 但是,我是那样地爱着夜。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喜欢。在我喜欢的事物面前我总是词穷,就像我那样地喜欢当年那个“青春赖皮族”代表之一的明太子,我却只能说:我喜欢那个AB血型双子座的变态,然后偷偷地想他执笔或是打字时是否也该是一脸孩子气。 我总是说:我爱这这个夜着黑的世界。因此我的文里常有类似这样的开头—— “是夜。上弦月”…… 我的喜欢从来说不出理由,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因为“不需要”。譬如我喜欢在夜色正浓的时候坐上窗台,靠着窗户,曲了左膝直着右腿,然后双手抱膝。我忘了自己为什么一直执着于这样一个姿势,也许仅仅是因为习惯。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再在左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夹上一只烟,也许还会颇有NANA的味道。我一直记得那个瘦到要死,会喝酒会吸烟会唱歌的玩摇滚的女孩,记得她的执着与坚强,却也记得她在他的演唱会现场,看着台上活力四射的年轻男子,泪流满面。 在打这篇文之前的我,也正以这样的姿势坐在窗台,任满世界的虫鸣蛙叫充斥双耳。谁说夜是静谧的?我从来不这样认为。世界从来没有停止她的叹息——这是悲观厌世的小十说的;世界从来没有停止她的“音乐之声”——这是那个积极乐观的小十说的。 其实我不是双子座,也不是AB血型,但我却比他们还要变态,因为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在我小小的身体里面住着两个我。其实从《独立》这首歌中来看,也许觉得“我有双份的我”这样的想法的人,远不止我一个。 “我的一半灵魂看着另一半骨瘦如柴的灵魂,在这个世界里呼唤着他,而他、视若无睹。” 忘记是怎样记得这样一段话,看内容应该是来自当我还在为华丽丽的言情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年纪。其实我很羞于提及自己这么傻的一段过往,但是又觉得如果人家知道一个女生竟然在童话过后就直接接受了那个高歌独唱的韩某人的思想,这未免也太“惊悚”了——进化实在太快。其实我在搁下童话接受言情之前还有一段小插曲,就是鲁迅和唐诗宋词元曲,当然我发誓,三年级的我在看完《狂人日记》后是真的以为“吃人”就是饿得没东西吃所以就吃起人来了,因此其实我根本不懂我在看什么,那段历史也就被我很自然地忽略。 其实总有人问我为什么深夜不寐。我想这实在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毕竟个人喜好不同,我的世界观别人未必接受得了。就像我在讲到我要一直一个人过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让我误认为在那一瞬我听见了风在摇头叹息。比如现在是凌晨2:14,我坐在电脑前打这篇文的时候我睡意全无。我还是很清醒地听着窗外的虫鸣蛙叫,以及偶尔疾驰而过的车子的呼啸——他们竟然在这个时候都还不肯放慢脚步,真是不懂得生活。 其实我所谓的生活又是什么呢?绝无半点小资情调。 我是一个很俗的人,我不知道用哥伦比亚咖啡加入少许惠特宁或是乞力马扎罗配置出来的伪蓝山和真正来自蓝山华伦福咖啡园的正品蓝山咖啡味道哪里有差。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评价波伏娃和萨特。我没去过英国,我不知道婷婷的康河流过的是怎样的静静,剑桥的天空又缀着怎样的星星。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看完塔可夫斯基的每一部电影都会哭泣,我还没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我很早就放下了画笔,也从来不识音律。 跟我讲这些,那还不如问我这道题选B还是选D来得实际,虽然我也不喜欢作业,但我总算幸福地被逼出了一件非做不可的事。其实如果正确回答了“咖啡香味偏低,可以加入10%左右的惠特宁,甜味偏低就加10%左右的哥伦比亚,浓度偏低那么加入10%左右的危地马拉就好”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获得高考加分,我想我也很乐意培养一些“小资情调”。 好了,干嘛浪费这么多笔墨谈什么咖啡呢,要知道我没喝过Espresso,没喝过Cappuccino和Latte,我其实只知道雀巢。这个样子,真像一个文盲大肆炫耀他看过世界名著。 到了这里,就接近尾声了吧。 还有多久天才亮呢?也许趁着这个时候我也该去独自享受空无一人的街道了。 对了,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某日看到我踽踽独行的背影,请不要为我的孤单打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