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的名字、他写的书或唱的歌或拍的电影,开始布满你周遭的媒体。你对他依然兴趣不大,他的名声只让你对他略有反感。后来某一天,你看了他写的书、唱的歌、拍的电影,最初你带着无所谓的好奇心,以及一点点挑刺心理。你希望自己觉得,“嗯,我就知道,他不会那么棒的”。
然后你的眼睛就被吸引住了,过了好久你才意识到自己长着嘴巴,“嗯,这家伙的确不同凡响”。你会不自觉地在网上搜索他,把他的歌灌进你的iPod,把他演的电影海报截图当桌面,把他的文章放进便携电子设备。当你发现自己播放器的列表前十名被他占据后,你终于发现:“好吧,我不知不觉成了他的粉丝。”
关于他的新闻报道、身世传奇和私人访谈开始铺天盖地。你有意无意地阅读到了,对这个家伙的人生大致有了个概念。你发现他开始变得像明星了,开始有各种访谈、语录、代言。再过一年,他彻底红了。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
后来,你在某张报纸上看到了有关他的是非。人红是非多。女人、酒精、八卦传闻、代言合同的纠纷、某几个目击者坚称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他,诸如此类。他消沉了一段,自己承认身体状况不太好。媒体开始悄悄转向。许多专栏作者开始半开玩笑地调侃他。最初那些描述他身世的励志报道者,转而开始追击他的八卦消息。
他终于复出了。他新写的第一本书、第一张专辑、第一部电影,遭到了所有人的抨击。他的铁杆粉丝痛心疾首地宣布:“他变了,不再是从前那个他了。”作为他的资深粉丝,你和一些铁杆粉丝开始做一些义务的活动,一个小圈子。你们俨然成了他的智囊,不断讨论“他应该走哪条路线才对”。虽然他也许听不见,但那是你作为他的粉丝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你承受着世界对他宠爱的流逝,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如此美妙的事。
但你也知道,对他的热爱情绪在慢慢淡去。你还是偶尔追踪他的零散作品。你听说狗仔队依然在追杀他,因为报纸需要拿他来开一些安全的、无伤大雅的玩笑。报纸与杂志专栏最后一次搜刮了他,把他描述成一个巨星陨落的好例子,然后就放下他了。你自己的生活有了一两个转换。你开始忙一些自己的事,有段时间没再追踪他。然后,你发现找不到他的消息了。新闻上本属于他的地方,布满其他新星。一些你看了就不顺眼,觉得又肤浅又粗俗的新星。你搜索良久,最后找到了他。他逐渐退居幕后,做了制作人,去给别人出版书、写歌、做电影配角了。你看着他的新照片,不知是因为时光、记忆还是化妆的缘故,觉得他老得厉害。
又过了几年,某一天你在餐厅喝茶,看着窗外本属于他照片的公车站广告牌。你看见他从门口进来,带着一个容貌平凡的女人。你回到家,翻出还保留的、关于他的零星报道,看到老杂志上他印制粗糙但意气风发的脸。这时你才注意到,原来你刚经历完作为一个人粉丝的时光,从开始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