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猛地停下,司机说此处景色甚美,可照相,众人响应,熙熙攘攘同下。我刚踏出车门,劲风扑面呛来,想自己感冒未好,若是被激成了气管炎,给本人和他人都添麻烦,于是沮丧转回。
见车后座的角落里,瑟缩着一个女子,很神往地向外瞅着。
我问:“喜欢这风景,为什么不下去看呢?”
她回过头来,一张平凡模糊的面孔,声音却是很见棱角。说:“怕冷。我这个人不怕动,就怕冻。”
我打量她,个子不高,骨骼挺拔,着飘逸时装,没有一点儿多余的赘肉,整个身架好像是用铁丝拧成的。
她第二次引起我的注意,是偷得会议间隙去逛商场。我寻寻觅觅,两手空空,偶尔发觉她也一无所获。我说:“你为何这般挑?”
她笑笑说:“我不要裙子,只要裤子。好看的裤子不多。”
我说:“为什么不穿裙子呢?我看你的腿很美啊。”
她抚着膝盖说:“我也很为自己抱屈,但没办法啊。你想,我买的算是工作服。能穿着裙子一脚把门踹开吗?”
我如受了惊的眼镜蛇,舌头伸出又缩回。把门踹开!乖乖,眼前这个小女子何许人?杀人越货的女飞贼?
见我吓得不浅,那女子莞尔一笑道:“大姐,我是警察。”
我像个真正的罪犯那样,哆嗦了一下。
后来同住一屋,熟悉了。她希望我能写写她的工作。当然,为了保密,她做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
她说:“我是抓捕手。一般的人不知道抓捕手是干什么的,其实我一说,您就明白了。看过警匪片吧,坏人们正聚在一起,门突然被撞开,外面有一人猛地扑入,首先扼住最凶恶的匪徒,然后大批的警察冲进来……那冲进来的第一个人,就叫抓捕手。我就是干那个活儿的。”
我抚着胸口说:“哦哦……今天我才知道什么叫海水不可斗量。别见笑。请问,抓捕手是一个职务还是职称?”
她说:“都不是。是一种随机分配。就是说,并没有谁是天生的抓捕手,也不是终身制的。但警察执行任务,和凶狠的罪犯搏斗,总要有人冲在最前头。”
我忍不住插话:“就算抓捕手是革命分工不同,也得有个说法。像你这样一个弱女子,怎能把这种最可怕、最危险的事,摊派到你头上呢?”
她笑笑说:“谢谢大姐这般关怀我。不过,抓犯人可不是举重比赛,讲究多少公斤级别,求个公平竞争。抓捕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抓住就是胜利,抓不住就是流血送命。面对罪犯,最主要的并不是拼力气,是机智,是冷不防和凶猛。”
我说:“那你们那儿的领导,老让你打头阵,是不是也有点儿欺负人?险境之下,怕不能讲‘女士优先’!”
她说:“这不是从性别考虑的,是工作的需要。”我说:“莫非你身藏暗器,乃一真人不露相的武林高手?”
她说:“不是。主要因为我是女警。”
我说:“你把我搞糊涂了。刚才说和性别无关,这会儿又有关。到底是有关还是无关?”
她说:“您看,刚才我跟您说我是抓捕手,您一脸瞧我不起的样子,嫌疑人的想法也和您差不多(听到这儿,想起一个词——物以类聚。挺惭愧的)。当我一个弱女子破门冲进窝点时,他们会一愣,琢磨:‘这女人是干什么的?’这一愣,哪怕只有一秒,也赢得了最宝贵的时间。狭路相逢勇者胜啊。特别是当我穿着时装、化了浓妆的时候,准打他们一个冷不防……”
我看看她套在高跟鞋里秀气的脚踝,说:“这是三十六计中的‘兵不厌诈’。只是,你这样子,能踹开门吗?”
她把自己的脚往后缩了缩,老老实实地承认:“不行。”
我说:“那你破门的时候,要带工具吗?比如电钻什么的?”
她说:“您真会开玩笑。那罪犯还不早溜了?我现在不能踹开门,是因为没那个氛围。真到了一门隔生死,里面是匪徒,背后是战友,力量就迸射而出。您觉着破门非得要大力士吗?不是。人的力量聚集到一点,对准了门锁的位置,勇猛爆发,可以说,谁都能破门而入。”
我神往地说:“真的?哪一天我的钥匙落在屋里时,就可以试试这招了。省得到处打电话求人。”
她很肯定地说:“只要您下定了必胜的信心,志在必得,门一定应声而开。”
我追问:“进门以后呢?”
她说:“是片刻死一般的寂静。然后我得火眼金睛地分辨出谁是最凶猛的、最大威胁的敌人,也就是匪徒中的头羊,瞬间将他扑倒,让他失去搏杀的能力。说时迟那时快,战友们就持枪冲进来,大喊一声:‘我们是警察!’……”
我打断她,说:“且慢且慢。难道你不拿枪,不喊‘我是警察’吗?”
她非常肯定地说:“我不拿枪,并且绝不喊。”
我说:“怎么和电影里不一样啊?”
她说:“那是电影,这是真拼。我如果持枪,就会在第一时间激起敌人的警觉,对抓捕极为不利。如果我有枪,必是占用最有力的那只手,就分散了能量,无法在最短时间内将匪首击倒。再说,既是生死相搏,胜负未卜,如果我一时失手,匪徒本无枪,此刻反倒得了武器,我岂不为他雪中送炭,成了罪人?所以,我是匹夫之勇,赤手空拳。”
我说:“那你不是太险了?以单薄的血肉之躯,孤身擒匪。说实话,你害怕过吗?”
她缓缓地说:“害怕。每一次都害怕。当我撞击门的那一瞬,头脑里一片空白。这一撞之后,生命有一段时间将不属于我。它属于匪徒,属于运气。我丧失了我自己,无法预料,无法掌握……那是一种摧肝裂胆的对未知的巨大恐惧。”
我说:“你当过多少次抓捕手了?”
她说:“二百四十三次了。”
我又一次打了哆嗦。颤声问:“是不是第一次最令人恐惧?”
她说:“不是。我第一次充当抓捕手之前,什么都没想。格斗之后,毫发未损,按说这是一个很圆满的开端和结局。可是,犯人带走了,我坐在匪徒打麻将的椅子上很久很久站不起来,通体没有一丝力气。无论瞧什么东西,连颜色、形状都变了,仿佛是从一个死人的眼眶往外看。”
“经历的风险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小。您一定要我回答哪一次最恐惧,我告诉您,是下一次。”
我说:“既然你这么害怕,就不要干了嘛!”
她说:“我只跟您说了恐惧越来越大,还没跟您说我战胜它的力量也越来越强了。如果单是恐惧,我就坚决洗手不干了,想干也干不成。不是,恐惧之后还有勇气。勇气和恐惧相比,总要多一点点。这就是我至今还在做抓捕手的原因。”
我叹了一口气说:“你受过伤吗?”
她说:“受过。有一次,肋骨被打断了,我躺在医院里,我妈来看我。我以前怕她担心,总说我是在分局管户口的。我妈没听完介绍就大哭了,进病房的时候,眼睛肿成一条缝。我以为她得骂我,就假装昏睡。没想到她看了我的伤势,就嘿嘿笑起来。我当时以为她急火攻心,老人家精神出了毛病,就猛地睁开了眼。她笑了好一会儿才止住,说:‘闺女,伤得好啊。我要是劝你别干这活了,你必是不听的。但你伤了,就是想干也干不成了。伤得不算太重,养养能恢复,还好,也没破相……’”
“伤好了以后,我还当抓捕手。当然瞒着老人家。但我妈的话,对我也不是一点儿效力都没有。从那以后,我特别怕刀。一般人总以为枪比刀可怕,因为枪可以远距离射杀,置人于死地。刀刺入的深度有限,如果不是专门训练的杀手,不易一刀令人毙命。不是常在报上看到,某凶手连刺了多少刀,被害人最终还是被抢救过来了吗?”
“我想,枪弹最终只是穿入一个小洞,不在要害处,很快就能恢复。如果伤在紧要处,我就一声不吭地死了。死都死了,我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所以说枪的危害,比较可以计算得出来。但刀就不同了,它一划拉一大片,让你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但你还没死。那样,假如我妈看到了,会多么难过啊,我也没脸对她解释。所以,我为了妈妈,就特别怕刀,也就特别勇敢。因为在那手起刀落的时刻,谁更凶猛,谁就更有可能绝处逢生。”
话谈到此,我深深地佩服面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女警察了。我说:“你为什么选择了这么一份危险的工作?”
她说:“我个子矮,小的时候老受欺负。我觉得警察是匡扶正义的,就报名上了警校。人们常常以为,大个子的人才爱当警察,其实不。矮个子的人更爱当警察。因为高个子的人,自己就是自己的警察。”
分手的时候,她说:“能到大自然中走走,真好啊。和坏人打交道的时间长了,人就易变得冷硬。绿色好像柔软剂,会把人心重新洗得轻松暖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