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散记2013
一
2013.5.1星期三 晴
这是我第一次用电脑写日记,其实不久前我还是很排斥用这种方式写日记的,因为我觉得这样我们会慢慢忘记该如何写字。我一直想着要写点自己的东西出来,而且一直相信我的东西有一天会出版被很多人看到,小孩子总是很天真很容易做梦的,但或许我现在也还没有长大,我还是这么认为的,只是现在的我了解得多些了。为此我很多次百度“一本书怎么才可以被出版?才可以上架?”得到的答案让我想了很多,这是个很现实的世界,钱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卖得好,无论你写的是什么总有出版社追着你跑,而初出茅庐的孩子就得拿着稿子一家一家地去找,这就是现实,没那么天真,却依然没能让我改变初衷,或许有一天我的那个不算大的梦想实现时,我想我一定会把这篇杂七杂八的文章作为我第一本书的序言。
这是个丧失手稿得年代,郭敬明在他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自序中如是说,我想我这今天也终于融进了这个年代的洪流中,尽管我曾自以为是的抵触过,但今天我投降了并且乐于其中,这很具体地说明了一个真理——时代进步的步伐是挡不住的,遇佛杀佛。其实原因不止如此。在高中时,确切地说应该是在高一,我就想着我将来会写点东西,却不是为我自己。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会失眠,说不清为什么,就像现在的我没了曾经那无处可躲的升学压力,没了那现在看来毫无意义甚至有些可笑的奋斗目标,我还是会独自窝在厚实的被窝里彻夜无眠。那些夜里,时间总是流的很慢,慢到我把所有的胡思乱想都想了一遍却还是没有天明,第二天认命地背着国宝的标志去上课。在那些烦躁或虚弱的夜里,总有一个遥远的寄托“将来我会写一本关于奶奶的书,让奶奶那曲折坎坷的人生能在我的笔下一一重现,永远留在一些有些人的记忆中。”让我能静心下来,对未来特别期待,甚至有时候会想象着自己因为能因为这部小说成名然后赚很多很多的钱再然后在大城市里买套小房子接奶奶去住,享福。尽管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文笔有多差,尽管那时候我认为100块是一大笔钱,起码可以去放学回家经过那家零食店买好多好多一角一个的棒棒糖 ,尽管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出版社不仅仅是家印刷厂,尽管我还不知道在作家这条不归路上挤死了好多人,尽管我还认为那离我家四块钱一趟公车就能抵达的小县城双峰就是一个迷宫一样的大城市,尽管那时候我的无知还有很多,很多……但我还是相信将来我会写点东西。
我一向说话算数,说是写杂文,就一定很杂,所以思绪跳跃幅度有点大,充分继承了我的日记形散兼神散的突出特点。我的第一本日记是在2012年6月18号黄昏开始记的,很厚实的一本,我曾在上面兢兢业业地刻画,记载我的生活,事无巨细,连一些很繁琐的诸如“今天买了几块钱的水果,昨天交了几十块钱的班费”的事都记录了下来,为的是有一天回忆起自己曾经走来的路时不至于彷徨,但这些内容我还没来得及回味一遍,它们就离开了我,安详地躺在我那放在操场跑道边的深蓝色书包里,被黑暗中的一只手顺道提走了,当我跑完两圈去找时,才发现他们已经永远离我而去了。生活中总有那么些东西我们是留不住的,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于是我们总会有各种替代品用于填补,于是我有了一本新的日记本,但我在记录的时候更谨慎了,我曾以为那本日记本永远陪着我,所以在那里我可以尽情地胡闹,胡说八道。听谁说过日记是最忠诚的朋友,它包容你的喜怒哀乐却永远不会嫌你烦,我对此深信不疑,但现在我却无法对这个最忠诚的朋友做到百分之百的坦诚,因为我不确定它能陪伴我的永远是多远,有些内心的东西不想被别人窥探,更受不起背叛。第一本笔记教会了我这些,我总有预感它有一天会回到我身边,但不知道那天还要等多久才会来,有个希望总是好的,而那偷我包的人我绝对不会放过。
我这个人说起话来总是没完没了的,所以最近我老在犯难。想给朋友打电话。想在qq上问候他们却总得犹豫一阵,因为我总是把握不住该如何收尾。我总觉得先向别人说拜拜不礼貌,伤感情,于是聊着聊着,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直到公用电话的屏幕上显示“余额为0:03,我才会来句”嘿嘿,我的卡没钱喽,我下次再打给你吧》”结束这场持久战,一个电话下来我的腿都给站麻了。于是“三思而后行”,“无事不登三宝殿”成了我联系别人的准则。
下面聊聊最近的事。
今天是五一假的最后一天,还是好早就期盼着的假期就这么过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点恍惚,就这么过了么?是的,明天我们就又得雷打不动的早起上早自习了,堕落了三天也该回归正常了。其实这对我来说是个解脱,终于可以从无聊和空虚的苦海中解脱出来了,在这样过下去我都想死了。这让我想起以前一老师说过人啊,是不能脱离外界而存在的。曾有一个实验,把人放到一个完全隔离的房子里,除了一张床和吃的外什么都没有,如果有人能在里面待一个星期的话就能赢得巨额的奖金但却只有一个参赛者做到了,但 他出来时已经神经错乱了。我以前一直觉得老师喜欢夸张,但现在我很相信,因为我只在宿舍闷了一天就快神经错乱了。上周的周末我们补课,然后29,30,1号放假,果然遵循了“任何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的社会准则,先苦后甜啊,直接导致了28号晚自习教室里的人烟稀少,我也为这幅难得一见的壮观场景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逃了晚自习,窝在宿舍看从蕉蕉那弄来的电影,挺兴奋的。总之,我们疯狂了,玩到深夜,估计在家的爷爷奶奶都睡了几觉醒来了。我们满怀着对这三天假的期待进入了梦乡。这些天的晚上我老睡不踏实,好像高中时的毛病又犯了,失眠,好难受。
总结一下我的五一假期是怎么过来的:第一天,天公不作美,下大雨,不想湿鞋,于是窝在宿舍看了好几部电影,看到想吐,期间吃了几天前未雨绸缪买的两包方便面,一天都没吃饭,空着肚子,抱着“明天我绝对不要这样过了”的决心入睡,还祈祷着老天爷明天千万不要再下雨。第二天果然抵挡住了宿舍里睡到中午的大环境果断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洗漱,然后继续看电影,哎,实在是无聊得紧。我起床后不久宿舍里又有人爬了起来,一般情况下我敢肯定是苏苏,但这次是月湾,因为她约了别人打乒乓球。人都很喜欢拿别人和自己比较,特别是自己身边的人,见到与自己同样生活的人比自己优秀心里总不是滋味,其实说到底是嫉妒吧。我可以很坦诚地说我就是这种人之一,但我总会想到孔老夫子的那句“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为自己粉饰,但我深知其中的苦痛,因为比自己贤的人总那么多,看齐得我身心俱疲,而我们宿舍的苏苏就处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很郁闷很痛苦却放弃不了,至于她的目标,我想应该是我吧。每次我第一个起床去换衣服时总能听到她从上铺上下来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想我成了她的目标或者是假想敌吧。她总当面说些让我脸红的话,搞得我真觉得自己是有多牛,其实nothing,对这点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只是当面应着罢了,你当假话讲,我当笑话听。其实我真的不喜欢苏苏这样的女生,自己自卑就算了,也不必这么假地夸别人吧,她和琼瑶注定和我不会是一路人,我一直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不顺路,只会是暂时的交集,不必计较那么多。终于吃了这两天的第一顿饭,之后和玉玉还有以上两位,还有亚琼一起去了十字街,本来是想去买双水鞋的,这两天每天湿一双,这样下去不久我就得打赤脚去上课了。因为第二天是五一,加上天放晴了,出来的人特别多,公交车挤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我们去逛了小香港,我买了件20块的短袖。我的很多夏天衣服都是几年前的了,特别是有一件灰白相间的,是高二那年夏天一个中午同桌李泽陪我去双峰的批发市场买的,那天真的很热,我们逛得太久没赶上第五节课,还好是计算机的上机课,没被抓到,我们索性在校门口的一家冷饮店坐了下来,等着下课了再进去。那件衣服现在还安详地躺在我的衣柜里,但由于质量真的不怎么样领口松了很多,穿起来不方便,我想我以后不会怎么去碰了,但要扔掉么?我舍不得,无关衣服,只是不愿割舍掉那年夏天我们一起闲逛的记忆。玉玉买了两件,一件粉红,一件纯白,她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就是不太会杀价,遇着一嘴巴特厉害的老板娘活活挨宰,我都替她心痛,在讨价还价这种事上我自认为脸皮比她们要厚得多,琼瑶也经常这么说。说到底就是她见到自己喜欢的衣服都会死抓着不放,特礼貌特温柔地说“老板,你便宜一点嘛!”,然后那老板会特矫情特虚伪地回一句“唉,已经是最低价了,我一分钱也没赚你的”,然后乖乖掏钱,我们出来时那老板嬉皮笑脸地说“走好!下次再来哈!”,我都能听到她心里的奸笑声了,又在盘算着赚了多少,奸商啊!亚琼买了件浅绿色的纱质的短袖,试的时候真的很可爱,买得很干脆。至于琼瑶和苏苏,我们不是一路人,她们典型的货比三家,逛来逛去,挑来挑去,试来试去,当我们分道扬镳的时候她们还是没买上一件满意的,够挑剔,佩服。我们5点多就回了,因为玉玉网购的鞋到了,要在6点前去8教下面签收,我们要买的也差不多了,脚也累了,于是就回了,当然离开前是要去吃点东西的,我们去了小吃街,顺道去站台。买糯米饭的时候我的包又被人光顾了,旁边卖米粉的大婶提醒我小心自己的包,吓我一跳,还好,检查一下什么都没丢,桂林啊,全国闻名的旅游城市啊,你就不能文明一点么,三只手别那么多行么?回来后我去菜市场买了水果,她们去领东西,我们在饭堂里重遇了,她们正和刚剪了一新发型的蔡晨光吃饭,我打了个招呼就走了,很识相。说到蔡晨光那发型,我觉得琼瑶的那句“妈啊,简直就像一刚出来的劳改犯”很形象具体地点出了其特点。闲得慌的日子可以过得很慢,也可以过得很快,比如说今天,我在床上睡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于是,一天又过了。期间我也想出去锻炼锻炼的,想找玉玉和亚琼去打乒乓球,给她们发了短信,她们很默契地没有理我,吃完中饭只好一个人去刚刚晒干的操场的草地上坐坐了。玩着手机,看着小说,最让我痛心疾首的是手机也罢工了,低电量自动关机了,哎,一个个地都离我而去了,期间班上的李希鹤过来打了下招呼,他在围着跑道散步,真够有闲情逸致的。好吧,我什么消遣也没了只得回宿舍睡觉了,该死的是睡觉都不让安宁,宿舍里几个从来不会考虑他人的大嘴巴又在尖叫了,如丧考妣。于是我想,这样的四年的日子过下来,我不是一疯子就是一极品的忍者神龟,大学还真是个锻炼人的地方。
点完名后回到宿舍无聊得紧。打开qq,向每一个好友发了个笑脸问候一下五一,和曾经的同桌谷宛芸聊了很多。之前把一男的当成了她,真是白痴,后来才发现那是我表弟谷林。刚开始的时候我问那人“你是谁啊?”他回了句“谷”,我高兴了半天,问她在哪里,学习怎么样,天气怎么样,聊得不亦乐乎。关键是他的回答都很符合,以至于后来当我知道他不是谷宛芸时竟然不敢相信。我把这件事说给后来加上的谷宛芸和终于验明正身的表弟谷林听时,两个大大的白眼和无语的表情朝我飘来,哎,我也对自己很无语,可是怎么就这么巧呢,姓谷的人怎么就这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