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到这个题目,是因为学校门口和天桥上到处可见的乞丐。我不是西安人。在我们那,乞丐大多出现在火车站,市中心;可现在,他们出现的地点太正点了,我根本来不及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我总是怜悯地捐出一点点钱,然后文人般大发一通感慨。
当然,首先我要声明的是,我不是一个没爱心的人,我写这篇文章也并非心疼那点金钱。从我内心讲,我很可怜他们的身世处境,我甚至想象着他们的辛苦展转,辛苦恣睢,辛苦麻木,抑或他们生就低人一等,一无所有。
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源于一位同学的话:“给什么钱啊,早就有报道了,这帮人没准是装的,其实比你还有钱!”这话恐怕要追溯到很多年前了。那一阵子好象全国乞丐暴增,当时就有报道说什么父子母女合伙行乞骗钱,每日收入不菲云云。之后,全国人民顿时大悟,出钱献爱心的少了,咒骂嫉妒的多了。再然后,全国人民奔小康了,有钱了,中国申奥成功了,神六也上天了,我们的人民底气足了,可见了乞丐去惟恐避之不及,防乞甚于防盗。
应该说之所以会这样,很大程度上在于媒体的宣传;可学过哲学,我们知道了,看问题要抓主要方面,要看基本现实。而我们的基本现实是全国因为有爱心而被骗的是极少数人,极多数人并没“上当”。换句话说,媒体高看了我们的良心,却低估了我们的智商。可结果呢?是社会更加冷漠,甚至“不善有理”。当然,在这件事中媒体也并非没有一点功劳,因为他毕竟使我们被骗的人数减少了。
所以很想向媒体讨个说法:为什么不去鼓励大家行善,却要报道行善上当呢?为什么不去报道很多人是真的很苦,却要大力宣传少数人行骗呢?
以前看见乞丐,只有想给和不想给,纯感情的判断;现在有理性了,有想给不能给的,也有不给有理的,甚至有庆幸没上当的。其实从施善者的角度看,这些有必要吗?毕竟这世上还是真的乞丐多,怎么能因为几个少有的乞儿而坏了大家的爱心呢?就算他真的骗人,他也只是得到你一毛两毛,又不是包庇犯罪,也谈不上助纣为虐,为什么就不敢不能表达自己的爱心呢?毕竟在你面前,他是乞儿啊,是并非罪大恶极的乞儿啊。善意是自己对别人的良心,而非自己对别人的猜疑和选择。媒体做宣传,是不是也要反省下自己的良心呢?
印度洋海啸,媒体号召大家捐钱;中国出了乞儿,媒体却让大家警惕了。这真的很可笑。好象一个慈善家到处施善,对自己的亲人却不顾死活大加猜疑。
说到这就要多说两句了。似乎最近凡是出了一位少年流氓犯,媒体的矛头定然直指黄色书刊和色情网站,义正词严的地批道:“色情产业害人不浅!”这话说的好,有正气,色情产业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媒体平心而论,又哪来这么多的底气?哲学告诉我们,内因是根本原因。一个人的失足,首先是自身决定的。就算是看了不该看的,错也在你。因为谁让你看了?明明写着未成年人不许入内,你还要进!别笑,我们的香烟不就是这样吗?一面做暧昧的广告,一面又写着“吸烟有害健康”,那意思不就是说你吸烟是你自己选择的,出了事和我无关吗?但是香烟有六个字就合法了,甚至有人还会赞扬它的经济价值,而色情网站再怎么“仁义尽至”,也难逃诅咒。若论危害,孰轻孰重,自有公论。家长替孩子叫屈:“色情网站还了他啊!”孩子后悔莫及:“黄色书刊害死人!”其实最该怪的是他们自己。
这说的远了,再来说媒体,说媒体的底气。我的同学有很多没有看过一点色情的东西,但没有一个不知道人流丰胸的。为什么?不正是多亏了媒体的宣传吗?自己一面大骂“色情”,又在黄金时段或者大篇幅的版面大搞龌龊和与之“相关”产业,媒体之毒,甚至甚于黄书啊!不正是他们的宣传启蒙了我们最初的不正常的性意识吗?我有时想,如果一个少年犯说:“我的失足是因为一则丰胸广告……”不知媒体会如何报道。
其实说来说去,不过是良心问题;良心坏了,做不出好事。网友恶搞,固然过火;可也不乏好的作品,真正的表达了民声。可这时广电局说话了:“莫吵,谁丫再乱搞削你!”然而先有北京新兴送子医院,后有“眼保姆”青出于蓝,神奇的增高药让人一月内畜生般狂长几厘米,媒体和名人勾结在一起娱乐大众,广电局却不说话了。何也?个人认为,money的啦。
其实媒体在大众面前一副公正诚恳的模样,私底下却欺骗群众,暴敛钱财,不知这比起装乞丐敛财的人,孰为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