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咖啡厅的下午,我想了很多很多,甚至还冒出了休学一年的想法,所以现在,我还在跟我的父母冷战,原因是我谈了男朋友。
叔叔问我,为什么我不正儿八经的写点东西。我没有回答。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曾经的一段时间,我甚至还讨厌文字,因为我总是不能清楚的表达自己,不论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没办法找到自己。而且,我更喜欢白纸黑字,我怕自己会习惯了敲打键盘而忘记了拿笔的感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让人更加诚实,也让我觉得安心。
最近看了安东尼的红橙黄彩虹系列,所以也有点蠢蠢欲动。从初三开始,我就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以前班上流行写小说的时候,也尝试过,只是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是,日记都还在,我想分享我的心情给自己。
打开日记本,最前面是一些贴画和几首歌。原来十五岁的我喜欢刘亦菲,林志颖,喜欢看《放羊的星星》。现在我已经不追星了,手机里的歌单也已经换了一遍又一遍,但曾经确确实实喜欢过,那是属于十五岁的我的喜欢。
习惯将忧伤埋葬在喜欢的文字中
习惯累了随地倒头就睡,不愿为任何世俗改变
习惯在晴天的时候与心灵对话
习惯在空闲的时尽情玩耍
习惯在提交作业前十天拼命赶
习惯在上课的时候畅所欲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习惯课间趴在阳台上看小弟妹们玩耍、和同学争论云彩的飘过
习惯中午边听mp3边写作业,把小数点打错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