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在销售那些高档商品时就毫不掩饰地使用了这种“先大后小”的请求顺序。他们总是先带顾客去看那些最奢侈的商品,如果顾客买了这些东西,商店自然会大赚一笔;即使顾客不想买,他们还可以让顾客去看另一个价值比较合理的商品。《消费者报告》转载了《销售管理》上的一篇报道,就为这种方法的有效性提供了证据:
如果你是个卖台球桌的人,你会为哪一种台球桌做广告呢,是380块钱的,还是3000块钱的?或许你想为价钱低的那一款做宣传,但希望顾客来时会买价格比较高的那一款。但宾士城公司新来的市场推广经理沃伦指出,这种做法可能是错误的。为证明他的看法,凯利拿出一组一家很具代表性的商店的销售数据:在第一个星期,顾客们先被带去看比较便宜的商品,然后销售人员怂恿他们考虑买价格更贵一些的商品--传统的卖高策略……那个星期的平均销售额是550元……但是,在第二星期,顾客们……不管他们想要哪一种台球桌,总是先被带去看3000块钱一张的那种……然后再去看价钱和质量都越来越低的其他型号的台球桌。结果平均销售额超过了1000元。
{专家解读:我们公司在向客户推荐企业培训的公开课的时候,有意识地采用对比策略,两天的课程开价是6800元,但是,同样主题不同讲师的随后的两天的课程开价是4800元,结果,第二天课程的报名的人数远远高于前两天的。事实上,客户对两个讲师的水平根本没有衡量的能力,也根本就不会衡量,他们不过是简单地受到了对比的影响。或者是“拒绝--退让”策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