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的爱,应该是温和的,而不是炙热的,应该是圆润的,而不是尖锐的,应该是散发生命的光芒,但却并不耀眼夺目的。相爱,也许正是因彼此克制,才会拥有地久天长。但是,那时候的我们,就是喜欢刻骨铭心,就是喜欢轰轰烈烈……刚认识小鱼,对她印象并不好。她窈窕却不淑女,甚至有些招摇。而,她的招摇,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懵懂的我还不能完全理性凭借外表和言行来判断一个人的好与坏。所以,当我们偶遇在宿舍的长廊,她向我展示
当岁月染白第一根发丝,我们已经历了不同人生,年华流逝,稚嫩的脸庞,已渲染上岁月的风霜,蓦然回首,执念中却不肯放弃,努力追忆着那恰好美丽的时光。那时,父母健康,那时,年少轻狂。高一那年的运动会,他似一阵风,夹杂着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从我眼前闪过……熟悉,因我们是朝夕相处的前后桌。陌生,因他的速度燃沸了整个校园,优秀的他仿佛不再是我熟悉的他。那次,他得了冠军,领奖台上,他被呐喊和哨声包围,俨然是璀璨的新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又是雨季,那么多回忆。30岁的生活,曾经的梦想那么苍白,辛勤工作,柴米油盐,担心父母的身体,照顾孩子的起居,只希望一切都不要偏离轨迹……感谢这淅淅沥沥的小雨,让林墨有机会陷入那无边的回忆,一个下午,足矣。18岁的一个雨天,林墨写了一张字条:你喜欢雨,我喜欢你。高中报到那天,林墨来晚了,教室里满满的人,竟无一个空位,她难堪地站在教室门口,进不去,出不来
2001年,高一,16岁。那一年,我喜欢上一首很老的歌,因为,很喜欢里面的歌词:......你的一切移动左右我的视线你是我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我喜欢一个男生,所以,他的一切移动,左右了我所有的视线。他叫贤,那年,他高二。一次月考,学校装修,又要防止作弊,所以高二男生与高一女生同一考场。那天,贤坐在我的前面,在所有男生都交完卷的时候,他依然稳如泰山。只记得阳光把他的头发晃成了酒红色,一
双鱼座,冬天和黄道带的最后一个星座。冬天在它即将离去的时候,把相对意识留给了双鱼座的人,让他拥有一轮神秘的光晕,吸引着许许多多的人。他的思想是那么深远莫测,他的身上总保持着一种天真、忠厚的气质,然而又充满幻想或神秘色彩。这就是菜菜心里的石头。1第一次注意石头,是一节物理课。那天的问题似乎很难,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菜菜在理科方面是个白痴。总之,石头举手回答了这道题。菜菜借机端详了石头,虽然看起来挺好
一生一世,海枯石烂,与子偕老,在爱他的时候,她总嫌永远也太过短暂。当她第一次接触青梅竹马这个词的时候,就想起他,偷偷地傻笑。那时还在小学四年级吧,同学们都说他是郭靖,她是黄蓉。古灵精怪的蓉儿,从那时就喜欢呆呆的郭靖。他们的父母是同事,他们两家相邻,他们俩又一直是同班同学,如此,最配得上青梅竹马四字了。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她记得,幼儿园时候,她有些婴儿肥,总是被小伙伴们嘲笑,他就来帮她报仇,打跑他们,
又是秋天,踩着硕大的梧桐叶,轻听那细碎而清脆的声音。微风习习,撩拨我凌乱的碎发,说不出的惬意。这段路,他是否也曾走过,这样的景致,他是否也曾看过,这个城市,他到底还在不在……他叫徐飞,没错,就是那部让我爱到看了无数遍的港剧,他和我最爱的徐sir同名同姓。所以第一次见他,就记得他名字。大三那年,为了得到实习证明,无奈爸妈硬着头皮拜托了七大姑八大姨,终于将我塞进大连一个体制还算健全的股份制公司,充当三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和歌词里一样,17岁那年,她遇到他。高中报到的那天,她好容易挤进人群,想看一眼自己分到哪个班级,而他正在努力走出人群,所以,他们刚好相遇。她见他,清新俊逸。他见她,双瞳剪水。一见钟情,也许,就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然后觉得彼此都很好。军训的某天放学,雨很大,忘记带伞的她被困在教学楼屋檐下,同班的他,把伞塞给她,自己跑进雨中……,她面色绯红,撑着他的伞,
我和小野相识的过程比较奇葩,他一脚臭球,差点把我踢进医院,可我却爱上了他。大二时,我被一帮花痴室友拉去足球场冒名顶替充当啦啦队员,她们非逼着我傻不拉叽地喊着不认识的人名加油,比这更可怕的是,我还得陪她们穿那套像向日葵一样的啦啦队服……满球场招摇……。我心不在焉地看着满场瘦得排骨一样的理工男,替他们担心,个个弱不禁风的样子,说不定一阵风吹来,就能刮跑几个……长得倒整齐划一,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脸,还都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过这种感觉,走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忽然一个熟悉的背影闯入眼帘,他会让你陷入无尽思念,所以明知那只是一个陌生的少年,却依然倔强地选择超过他,回头看上一眼……晚上,谷小雨拖着一身疲惫,刚要进入梦乡,一个好友请求映入眼帘:何峰。瞬间,睡意全无。大学毕业已有7年,小雨眼看着跨入30,很多年不知道什么叫春心萌动了,可是何峰,却是她的硬伤。1少年时,谷小雨全心全意地爱着何峰,虽然何峰从不知道。
有些人,每天在一起,分别后,却不会想念,任凭他/她淡淡地消失在生命里,仿佛是理所应当。有些人,分别多过相聚,而只要人生遇到挫折时,能听到他/她的声音就是最大的安慰。一种是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一种是闺蜜,要经得起水深火热的考验。闺蜜,就是一起哭过、一起笑过、互相掐过,自己可以口无遮拦地嘲笑,却不准别人说半个不好,开心时想一起分享,悲伤时最想依靠的那个人。18岁时,遇到隔壁班级的周周,她大大的眼睛躲
少年时的记忆,在褪去一切浮华后,变得青涩而美好。年轻的我们,在留下遗憾后才知道什么是珍惜。那些温暖的片段,已深深印刻在脑海中,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忘,这,就是青春。每个人,不同方式,经历着……。1他离开的5年来,我总是梦回年轻的日子,在梦中,他眼神清澈,笑而不语。与他相识,大概在14、5岁的年纪,那一年,因为转学,我变得安静、敏感。课间操,我总是孤单地站在班级的最后,春风拂面,而我却感觉寒意刺骨
青春是一本书,每个字都是耗费生命刻上去的,不能修改,不能重来。当你想重新翻阅,却发现那些日子已经不能成为完整的记忆,它如同一段又一段美好的故事,只属于年轻的我们。岁月静好他从梦中来当你生活中的一切变得顺其自然,当你适应墨守成规的日子,是否会在某一时刻忽然想起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朋友,曾经爱过恨过的人。2015年平安夜,林霄在qq群里得知初中同学要在元旦探望杜晨的妈妈,林萧留言给周末,让她方便的时候回
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她是孤单的。记得同学们互相传阅着别班女孩给他的情书时,她有些气愤,虽然那女孩喜欢的人她也喜欢,她还是觉得同学们这样做,不尊重爱情。操场上人头攒动,她一眼便看到他,他手中拿着球拍和对面的女孩兴高采烈的打着羽毛球,她觉得他怎么能这么轻浮,大庭广众之下,竟然毫不掩饰。她孤单的走在通往图
青涩的年龄,他们相遇了。他,朝气蓬勃,那套潇洒的灌篮动作经常博得满场喝彩。她,安静内秀,对他的爱只敢埋在心底。17岁时,爱情撩动了她的心弦,一个看似阳光,却夹杂一丝冷漠的男孩,闯入她的心扉。北方冬季的严寒,是说不出的,即便是没有风雪的日子,也会让穿着厚厚棉衣的人冷得打颤,热爱篮球的他,总是在满头大汗
恍惚间透过模糊的玻璃看到家乡的杨树小小的我被爸妈拦在怀中挤在颠簸的长途客车里奔赴奶奶家仰头看着窗外一排排高大白杨树从窗边划过转眼间那驶向省城的列车承载着父母的思念带我奔赴梦想校园里的彷徨却不能驱散对家的思念每逢节假义无反顾奔向那驶向北方的列车今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倚在公交车窗旁无暇欣赏那片海无暇赞美身边
27岁了,忽然想起那句歌词: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无聊中,想起很多少年时的故事,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那一幕幕的情景却仿佛就在眼前~~~~跨入中学时,是13岁的毛孩子,13岁的男孩子是顽皮的臭小子,什么都不懂,13岁的女孩子却已经懵懵懂懂,满脑子风花雪月、王子公主。上了中学了,真的是从骨子里认为:我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