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一个人呆在教室,玩着电脑,等着那个叫冯青山的4S男生,他说,一会儿放学,冯波会过来。课间,冯青山从三楼爬到六楼来到金阳她们教室,陪她说话。他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说不出来的神秘的香。有着古铜色的皮肤,胳膊上有结实的肌肉。呵呵,金阳站在他背后偷瞄坐在课桌上玩手机的他,忍不住笑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
有人说,爱情就是忘掉这一个,爱上下一个。看着这句话,金阳笑了。还记得自己的初恋,是的,是初恋,在小学四年级。请原谅她的早熟。那个男生有小小的眼睛,黑黑的皮肤,在金阳的隔壁班。在那个古老的年代,传纸条还是主流。一句歪歪扭扭的小小的“ILOVEYOU”,像灿烂的花一样啥事绽放开来。再加上可爱的同学相互传
晚自习的一个课间,金阳盯着头顶的灯出神,突然感觉到有人敲了敲她的桌子,然后有好听的声音问,哎,是金阳同学么?她抬起头,一个穿着鲜艳的蓝色T恤的男生跳入她的眼睛,再普通不过的脸,但是有好看的笑容。她跟着他出了教室,有点莫名奇妙。只是她看清男生扬了扬手里的iphone4S,笑着说要给她拍照。她愣了。笑着
金阳窝在午后被暖意包围的软软的沙发上,偌大的客厅只有她隐约的呼吸声,细弱的像微小的虫子,沿着乳白的墙壁缓缓的向上攀爬,逐渐淹没了头顶,被隐匿在无边的黑暗里。好吧,今天是第三十天。三十天,一个月了。闭上眼睛还能看见那个男生傻傻的笑。呵,还没有忘掉?随手翻开一本漫画,或许是细腻的画风吧,她不懂。回到扉页
写一篇文章来祭奠我即将逝去的十五岁。——一切都恍惚如梦。喜欢用圆珠笔慢慢的写字。米黄色的纸,淡棕色的线格,我想这便是绝配了。时光亦如此,多次在脑海里,像是闭了眼,在一条狭长的零星的站着许多路灯的昏黄的弄堂里,慢慢的走着,走着,不能达尽头。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梦想,多年后的我能梳着长发,坐在自己小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