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城,困锁,一人生。一双脚,流浪,到海角。究竟,以怎样的一种方式行过人生的旅程才是对生命的完美回答:究竟,以怎样的一种姿态点亮人生的信念才是对生命最大的虔诚?幼时的我是极痴迷于三毛的,那个在字里行间流露着流浪风情的女子,成为我最初的信仰。“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橄榄树》宁静而漂泊的歌词如同一只梦幻的手,一点朦胧的光,深深吸引着我,使我更加坚信,流浪才是生命最好的表达。世间有一种流浪的
最深的鄙视,来自于自我,当连自己都开始鄙视自我时,世间的流言蜚语都变得那么温柔。他问我,有什么梦想。我突然地就怒了,冷笑。半晌,在他不明所以的尴尬里,我突然打破死寂“梦想是什么鬼,我这种混吃等死的人哪来的什么狗屁梦想!”又是一片死寂。“累了,我要回家。”说吧,我头也不回走出了店。我不想在别人面前哭,不想让人与我那最深的痛楚有一丝的接触。我怎么可能没有梦想呢?不,我曾拥有这世上最闪光最昂贵的梦想,只
雪花,一片一片在空中绽放,凋落,融化了,只有记忆是永恒的。我就这样静静地等在你家门前。雪未停,门未开,我未走,而你也未留一句话便已离开。仿佛是很久以前,你就说过,最完美的离开是不告而别,无论是对在乎的人还是不在乎的人而言都如此。那时我不懂,只觉得你有着中国文人式的“作”。直到现在,当我红着眼眶却掉不出泪珠时才明白,那是多么残忍的完美!雪积满地表,已不再融化,却不太冷,只是为什么,手僵住了,只能僵硬
天黑了,孤独如刀般钝钝的割着,磨着,让人有点不知所措。妈妈说拒绝孤独的最佳办法就是给心打开一扇门,阳光进来,雨露进来,心就会装满春天,孤独融化,化成温柔的春水了。我曾远远地看着别人在笑,在闹,阳光落在他们的脸颊,是金色的灿烂,可夜幕降临了,他们回家了,和我一样睡在一个人的小屋里,拥有着一样的黑暗。不,妈妈,我喜欢冬天,我喜欢孤独,人本就是一种孤独的动物,除了自己,没有谁能真正带走谁的孤单。所以,我
其实我不喜欢小清新,也不喜欢文艺范儿,不喜欢呆萌,虽然经常有人这么形容我。我喜欢黑色系的美丽,甚至带一点诡异,阴冷,就像张小白笔下的女生,淡淡的烟熏妆,妖冶的丹凤眼,却从不会带一点笑意,地狱里的天使一般。然而我知道这样不好,阴冷孤僻如同怪兽是不被喜欢的,被刺猬刺伤的人永远不会问刺猬是否也在痛。很多的时候,我都渴望着如一场夏日的暴雨般生一回,下的毫不顾忌,毫不畏缩,不在乎这片刻的恣意是付出如何换得的
从不曾指责过你,因为知道自己没有那个立场。关于你的过去,我没办法形容,因为我不在场,或许你有你的想法呢?你面对我坦诚中带着一点狡黠,你很聪明,从不会点破我们之间的渐变,这样你理所应当的向我讲述你对过去的思念及期冀,不必理会我可能的受伤,甚至会有些玩弄那些小小的不开心。你对我或许是有一丝丝好感的吧,所以滥施你的桃花。呵呵,这个傻瓜中招了,你洋洋得意。我面向蓝天微笑:我们是朋友啊。那一刻真的会有阳光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