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凡有些才能的人性格上都是有些缺陷的吧,或执拗,执拗的过分,或浪漫,浪漫的无底线,或极端,极端的有些可怕,或多情,多情的有些轻浮。所以凡高割下自己的耳朵献给美丽的女孩希望能获取芳心,所以普希金和情敌面对面站好用生死抉择来捍卫爱情,所以古龙先生风流一生,所以金震霖做了林徽因的邻居,终生未娶一直到死。这算是伟大的爱情吗?被众人所知的大多是才女林徽因和诗人徐志摩之间的故事,有人津津乐道,有人不免惋惜
看了两期的《星光大道》,于是听了两回二人转。二人转这种艺术,鲜有年轻的且有文化的人喜欢,所谓阳春白雪,下里巴人,二人转是彻头彻尾的下里巴人。它来源于东北的民间,唱的时候配合耍手绢,耍扇子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油头,就像大老爷的三姨太,牙尖嘴利模样正,可就是上不了厅堂,下不了厨房,只能在闲暇时给老爷解闷用,所以,二人转尽管也是艺术,也很受底层人们的喜爱,但总不能被算做正统。在中国浩瀚如海的各种音乐表现形式
两只刺猬的相爱两只刺猬的相爱,好像注定了要互相伤害,彼此慢慢地靠近,靠近,拥抱的那一刻,你刺伤了我,我也刺伤了你。但还是要相爱,刺得越痛越能感知对方的存在,刺得越痛越能证明彼此的爱。爱得多深,刺得就有多深。相爱的那两只刺猬,整日在互相给予的痛中相偎相依。“你爱我吗?”“爱。”“那就多给我一点伤害。”我是小青我是小青,道行太浅,修炼五百年,敌不过你的一个笑容和握住我的心的温暖的手指。自诩与爱绝缘,冷
振保生命里有两个女人。那朵红玫瑰,好友王先生的妻,那个娇蕊,带着异族的诱惑,喜欢玩小姑娘的情调,做一副天真可爱之相,捧着个装甜核桃的玻璃罐子还声称减肥。这是个矫情至极的女人,懂得如何去抓住男人的心,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振保的朋友王先生到底是个大忙人,家里养着娇妻无暇顾及,整个的把妻子养成了金丝雀。所以,金丝雀展着漂亮的羽毛,用一撮湿漉漉的洗完澡以后腻在浴室下水道旁的毛发夺了振保的
头一次去外地参加婚礼,一下车却没有生疏感,大概因为都是北方的城市,又或者,全国上下的建筑都在往一个模子发展,让人看不到惊喜,也看不到惊奇,更没有惊恐,我只是很自然的走出站口,东张西望,看有没有来接站的人。还有一点无比的统一,就是你一走出来,就有热心的出租司机过来问你要不要打车,这时,我可以很酷的挥挥手,像要与他们划出明晰的界线,即使我不是客,仍然要拿足派头,仿佛他们有求于我似的。但不幸的是,10分
我想女子之所以被称为红颜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古代的女子大多着妆,描黛色的眉毛,上红色的胭脂,再印上一点红唇,整个人就变得华光熠熠,很正式的样子。中国人喜欢红色是有目共睹的,天命是黄,福气是红,天命不是人人都能有,可福气却人人可以挣,所以,红颜是美好的称呼,让人联想起女人肤若凝脂,如二月枝头的豆蔻。女人不化妆如果底板过硬还好,否则真是负了红颜的名,照镜子黯然神伤,照相还可以,自己看不下去可以修片。中
有这样一种人,你一眼便能看到他的心底,他想什么,便会在脸上写出来,充满天真的孩子气。没有经过历练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经过太多历练的人生又让人觉得漫长,艰难又沧桑,并且越来越怀疑真心的存在。有时候会很矛盾,在复杂多变的社会里,掩藏真心已经成为一种本能,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保护色,是一种最自然的拟态行为,可时间久了,恐怕连自己都变得不知道自己的本心了。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实际上是心的分离,肯定是其中一个
总是想在周末好好的睡一覺,却从来没实现过。前天晚上他出去喝酒,回来11点多,儿子由于睡得早第二天不到5点半就醒了,可怜当妈做媳妇的我,被两个男人折磨,不能再睡下去还要抱着儿子出来免得吵到他。昨晚哄儿子睡觉居然把自己也哄着了,睁开眼时屋内一片漆黑,呼吸声在我的周围此起彼伏的响着,浓厚的睡意叫人沉沉的醉在其中不想起来。可是我还没有洗漱呢,屏气凝神从床上下来蹑手蹑脚的摸到洗手间,刚刷了几下牙,房间里开始
亦舒小说里的爱情,满是华贵的衣裳,漂亮的女人,英俊的男人,昂贵的车子,很成人世界,也很奢侈挥霍,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小园合上书本,叹了一口气,但马上的,她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小园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她在等一个人的到来,尽管那个人并不知道她在等他。小园觉得所有的邂逅里,图书馆里的相识是最美的,充满了书香气息。她喜欢书,所以,她喜欢上一个同样愛书的男孩子,他通常会坐的那个位置,此刻她坐在旁
《末代皇帝》是一部由外国人拍的关于中国人的故事,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也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他是中国最后一位皇帝,溥仪。导演通过此片获得奥斯卡奖项多达9个,早前就已经听说有这部影片,因为各种生活的瞎忙碌和尚不成熟的审美观而错过,一直到现在,偶然的机会看了些关于溥仪弟弟溥杰的故事,忽然也对这位皇帝感兴趣起来,于是,从网上翻出旧片,趁孩子睡觉了开始恶补。古老的紫禁城在导演的安排之下犹如那时的满清气数
大概我会用生命中的大部分时光去回忆,回忆有意义的,没有意义的,是个相当不知道进取的人,在缓慢的节奏里做着别人看起来很无聊的事,我会让一个有志青年气急,那是我所不想看到的,可我没办法让自己奋起,完全老年人一派祥和的调子,管他呢,季羡林崇尚天人合一,所以放慢下来不去追求太多也是对自然例外的宠爱。可喜的是,季羡林在耄耋之年也经常回忆,贫苦的老妪,瞎乞丐,家里的帮佣,德国的女房东,我尤其记得他描述的夜来香
和他结婚已有3年,生活相对平静偶起波澜,说不上是什么感觉,随着时间流逝彼此像是安然的存在,安然到想不起初识时的脸。我们部里有一对小恋人,年末聚会时大家拿他们起哄,有人问男生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女孩的,那个男生想来也是有点喝大了,自以为幽默的说:一见钟情你不懂。伤了我们一众并非由一见钟情而成全的妇女的心。我很自然的想到了和他的相识,让人感叹世界的奇妙,他有时开玩笑说是造化弄人也是天赐良缘,的确,按照
男女之情,高可写进正史里成众人的楷模,典范,低可入世俗小说成金莲瓶儿。男女之间的感情,即便是亲情,也像巧克力里夹了杏仁,更加的香甜些,就如我愛我儿子,先因为他是个小孩,再因为他身体里流着我的血,最后还因为他是个小男人。我喜欢女孩,是因为想把她当作玩偶,用各色美丽的物件装点她,让她赢得称赞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我愛我儿子,他睡着时忍不住要亲吻他,看他均匀的呼吸,安静的神态,偶尔的呓语,心都要化了。我以
送葬同事说起一场在农村举行的葬礼,她是带着新奇和好玩的心态的。怎么说呢,农村的葬礼虽然带着些迷信色彩,但井井有条的程序和每个程序里蕴含的意义又像是一种回归的传统,仔细想来,每场完整的送葬都是个很好的故事,有头有尾,有情感发泄有故意的表演。我小时候经常跟着送葬队伍看热闹。农村的送葬,虽然各地风俗不一样,但是却少不了庄重的大场面。送葬队伍一般都很长,在我家乡里,队伍最前面要抬一个方桌,上面摆三碗米,每
我喜欢你有些话适合对自己说不适合对你说,哪怕你永远不理解,永远在误解。早起坐在屋檐下听风的声音,正巧一群鸟飞过,于是悠悠的唱了一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记不清有多少次在这样的早晨想起你,有时高兴,有时伤感,有时难过,而有时,没感觉,心像石化了一样。这样的早晨是一首美丽的抒情诗,太阳刚刚爬起来,红彤彤懒洋洋的坠着,仿佛一不小心就能掉下去,又好像喝醉酒一样不稳,总让人疑心它要重回地平以下,但那通红
只一个晚上,小区的银杏树便落光了叶子,好像赤身裸体的站在那,充满了无尽的寒冷给的痛。冬天让所有人都穿上厚厚的棉衣,缩头缩脑起来以便保留住来自体温的暖,但是落光叶子的树木,却要在寒冷的冬天里脱掉衣服,坦诚相见下还要挺直身板,不肯屈服于冷的肆虐,铮铮铁骨似硬汉。如果说树枝是硬汉,那么纷纷落下的黄叶便是柔情似水的女子,在春天和树枝相爱,在冬天离开,斗转星移季节变幻间如轮回般一次次恋一次次离,叶落一次一个
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个说谎高手,可以假借他人之口讲自己的故事,也可以用自己的口吻讲别人的故事,更可以把自己和别人的故事杂糅在一起讲一个全新的故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一个出色的作家的作品,即使历经百年人们依然对其作品的真实与艺术度争论不休,甚至专门有学者从事相关研究,妄图比别人知道得多一些,事实上,除了作者本人,没有人能够百分百的知晓故事之下的真实,所以,把谎话说得让人想破解又无法完全领悟是种卓越的
经人推荐看了《朗读者》,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15岁的少年偶遇一个中年女人并与之相爱,认识三个月后女人不辞而别,再次相遇女人被控二战时作为纳粹看守,犯有谋杀罪站在了审判席上,那时少年已经是大学里法律专业的实习生而参加审判旁听。面对多项指控,女人没有否认,当年同为看守的受审者一起指正她为主谋时她先是否认,法官要求重新验证笔迹时她又承认了。这时候少年回忆起他们相处的点滴,和她在一起时,她总是要求自己读
东北名菜之一酸菜猪肉炖粉条子,听上去就很热闹,不需要精致,不需要格调,充满了人世间七情六欲般的味道。酸菜猪肉炖粉条真的算不上美味,它不是挑战味蕾的,而是挑战肠胃的,酸菜吃多了容易伤胃,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喝酸菜汤,肥肉片的油扎进了汤里,又酸又香,冬天喝上一碗,心里胃里都变得熨贴温暖。但是顺着酸菜一路回想过去,好像那幸福的酸味还是敌不过整个冬天被酸菜填满胃腹的苦,一样东西总是吃会让人吃到伤心,不是经常说
说到朋友圈,可能没有人再会联想到身边实打实的交际圈子,微信的诞生,使朋友圈的定义发生了改变,朋友圈的本质也发生了改变,朋友的定义也随之变得泛泛而宽广了。认真的想一想,自己的朋友圈里到底有几个朋友,让人回答不上来,有些在微信朋友圈里加你的人或者你加的人,肯定认识,但不一定熟悉,更谈不上是朋友了,因为这样的原因,前一阵子,不知道从哪发起了大清洗运动,参与人群发给微信里所有好友,说通过某个设置可以看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