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写于十一年前的文字,现在看看,分外扎心!仅以此祭奠我的青春)本来是抱着戏谑的态度去看《非诚勿扰2》的,因为冯小刚是以“撩拨观众”而著名的。但却因为是看了一场“人生告别会”,所以,一脸严肃的回家了。散场时,我听见旁边的一对情侣在嘀咕:“这他妈也是喜剧?”看来冯小刚同学是有点儿开悟了,他知道,人们用来窥探人生的不过是两个字:情和死(当然真正幕后的舵爷是王朔)。完美的爱情总和死相关:罗米欧与朱
昨天在走廊上碰见了小L了,从几年前他做了另一个单位的负责人后,我就很少见到他了。他发福了,脸色也红润了许多,只是头发少了。小L是个苦孩子出身,来自豫东农村,家境不怎么好。大学毕业后就来到这个单位做了会计,一做就是十年。后来在单位好心人的撮合下娶了一个同样来自农村家境同样贫寒又没有工作的女孩为妻。婚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日子更加艰难。小L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平常和女同事说话都不敢正脸对着人家。老实本分
老汉我做为一个资深光棍,经常会被问及对爱情、婚姻等诸如此类问题的看法。这种提问看似无厘头得很,但却颇有深意——我们国人历来就有这种先例:求升官发财的偏去向四大皆空清心寡欲的僧人道士咨询、生不出孩子的却求教于未曾婚嫁膝下无子的观世音。据传还挺有效!这就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诸位看官,且听老汉我慢慢道来。其实,每一个光棍都曾经是爱情的天使——你看那树上光秃秃的枝叉,哪一枝不都曾是枝繁叶茂、甚至可能曾花
——致一位嗜酒的同事提及灵魂与肉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不说的。酒。自古以来,酒几乎是所有祭奠仪式上不可或缺的祭品。因为,酒是这物质世界里唯一可以直达灵魂的东西。请注意,我没有说酒是一种饮料或食品。我觉得人们喝酒并不是为了肉体之需,并不做为解渴、充饥之用,更多的是为了灵魂。比如解愁,比如助兴。凡触及灵魂之物都是源远流长的,并且是难以禁绝的。美国和俄罗斯就曾施行过禁酒令,但除去兴旺了造私酒的,最后都不了
下午下班时天已经黑透了,很冷又下着小雨。乘坐公共汽车的人很多。我等了二十几分钟才挤上了69路公交车赶往C的住处。C是半年前别人给我介绍的一个对象,见了几次后就成了朋友。我是说朋友,而不是未婚妻。我们只是偶尔联系一下,有时也匆匆见上一面,一来是说会话,二来顺便解决一下生理上的需求。C在这方面不是很主动,但也不那么强烈地拒绝,应该算是半推半就吧。虽然我们是有过多次性关系朋友,但我对她了解不多,只知道她
一也就是和佛祖有约的缘故。入睡很快,躺下闭上眼,刚刚感觉到阳光映上眼皮就感觉灵魂急剧下坠,云里雾里的感觉,很快就来到了一处地方:没有太阳四下却很明亮,地面薄薄的一层云雾踩上去却很踏实。三颗参天大树中间,有石凳三个围着一个石桌。爱因斯坦和佛祖早就到了。看到我,佛祖双手合十对爱因斯坦说:“迟到是凡人的特权。若不是我施法,等他吃药,他会来得更迟些!”“光头?发型变了!”爱因斯坦没有接佛佗的话题对我说,“
我不想熬下去了,累了,走了。几十年了,快乐也有痛苦更多。现在,当我决定离开的时候,却必须写下这个——讣告是别人写的,呵呵,遗嘱却必须由自己来写,除非自己不知道自己要死了。我的死与任何人、任何事无关,只是我自己的一个选择。因为我活得很累、也很无趣。虽然在周围人的眼中,我曾经是一个快乐的人,总爱和人开玩笑,但他们并不知道,我心里并不快乐!(以前也有人说过:“你的笑听起来很假!”是的,我的笑更多是一种表
冬至过后无长夜五十已然不春天洛阳城内无相知牡丹尽栽他人园
大约是小时候被娇生惯养坏了,不是爹捧着就是娘抱着,一旦没人照顾了便生出了许多不适应。长大后又没有及时结婚,没结婚当然也就没人抱了(也不能随便抱人),半夜时更没有人给掖被子,所以老是不小心着凉,一着凉不是感冒就是落枕。别人落枕大多是头不能左右扭动,我落枕却往往是不能上下动,也就是低不下头。这很不好,今后我一定好好改正,改成不能左右扭动(不能左右扭动就是不能拒绝,点头和摇头本来就是两个概念)的那种落枕
从呱呱坠地到风烛残年,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大都经历了一次从混沌到清晰再到混沌的过程。幼年时,我们的自我意识尚未形成,“我”的概念还没有确立。我们不知道自己和他人的区别、和自然万物的界线,处在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那时,我们没有贪婪,没有邪念,那时,我们是天使。我想,“人之初,性本善”的本意也是基于此吧。随着年纪的增长,“我”的概念逐渐清晰起来。这时,我们知道了“我”和其他人的界线与区别,我们明白
有人言:“出名需趁早”,又有人言:“发财需趁早”,总之要“趁早”——老衲我想了想,觉得这就等于说:出家也需趁早,因为,晚了就练不成童子功了!当然上面是一句玩笑。佛说悲喜人生,老衲理解就是:人生不过是一个悲凉的笑话,沉重中却不乏喜感。老衲懵懂,一直未开窍,感觉生活在梦中。到现在,想醒却不敢醒,怕醒来后看到自己这惨淡的人生,下半辈子会一直失眠。许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学生时,经常会坐在教室里望着窗外那座古
关于舍利,我知道的并不比诸位更多,只知道是高僧圆寂后火化留下的某种遗留物——一般人却没有——很奇怪所以很神秘,据说科学也无从解释。根据记载舍利有许多种颜色和形状(舍利的颜色常见的有三种,白色的是骨舍利;黑色的是发舍利;赤色的是肉舍利),不知是真是假。我见过陕西法门寺出土的佛祖舍利照片,不过是一节人指骨,传说出土时发出了佛光,可惜我没在现场,不能确定。其实,“舍利”是佛教专用名词,原意是指释迦牟尼佛
一个生命有没有价值,一场爱情值不值得经历,这样的评判只能在事后进行——对于生命,这叫盖棺定论;而对于爱情,一场结束的爱情,一场灰飞烟灭的爱情,我想,最好还是叫痛定思痛吧,这样更贴切些。所有教训存在的意义在于警醒,让后人望而却步而不是飞蛾投火,如其不然,那就不是教训而是陷阱——美丽的陷阱。我们所知道的生命和爱情大多是不平凡的,甚至是悲壮和凄美的,要么荡气回肠,要么肝肠寸断。它们是不是美丽的陷阱呢?想
褪掉一身兽毛后,猿成了人,除了没毛,还多了一肚子的阴谋诡计。在“与天斗与地斗”以后,人类终于没有了对手,除了同类。于是,人类便开始“与人斗”,并且是“其乐无穷”,一边斗,一边说“八亿人口,不斗行吗”?而现在,全国已经十四亿了,全世界都算上六十亿了,当然要斗。窝里斗一般不过是要斗出个头领,就像是猴群里要争出个猴王。再往后,就是“争天下”了——要做“齐天大圣”!这就叫竞争。当然,不斗也不行。竞争一开始
这世上原本是没有狗的,只有狼。人类用了上万年的时间来驯化狼——也就是给一些狼洗了洗脑——然后,才有了狗。顺便说一下,有证据表明,狗是起源于东亚这疙瘩,就是说咱们中国也是狗的故乡!狗的忠诚是有目共睹的(当然,狗仅仅忠于它的主人。但据说家狗有两种血统,其忠诚也有区别。其中“胡狼血统”的狗可以忠诚于任何一个对它表示友好的人,而“狼种血统”的狗终生只忠诚于一个主人)。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尤其对待主人,什
当我意识到我存在于这个并不让我满意的世界,当我意识到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是多么微不足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无奈、悲哀甚至是震惊和愤怒。这就是所有的人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对立之后的情绪反应。而在此之后,大多数人渐渐恢复了平静,他们选择了接受现实——逆来顺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进化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它告诉我们:适者生存,而非适者生活。是的,适者生存。我们只能按照世界本来的样子来改变自己,我们只能按照社会的
——仅以此文献给这个年代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自从人类进入了所谓文明社会之后,这句话就为每个人生活的原动力做了注解。也许事实真的如此,也许不全是,也许,应当做一探究:生活为什么?或者说,为什么生活?诚然,在我们思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早就开始了生活。但我们过这种生活并不是因为我们赞同这种生活——我顺从并不意味着我赞同,我没有举手也不代表我不想发言、我没有主张。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
懵懂时受的教育是“精神至上”的,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是什么一开始并不介意,只以为只要不被关起来便是自由了(后来自由被改做了“革命”就更不明白了,问过老师,说是“革”资产阶级的“命”,听着就很血腥的样子,没敢再问)。而爱情却极易无师自通,无论是多么压抑肃杀的年代。爱情是什么还真不好说,反正全世界的人们都认为只要“爱情”了就要结婚,至少,要“在”一起。至于一男一
女人是一个复杂的话题,说好了皆大欢喜,说不好是会有人骂的。特别是,要被女权主义者骂。据圣经说,女人不是人,只不过是一条肋骨而已(是男人的肋骨,不是鸡肋。特此声明):上帝从男人亚当身上取下一条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夏娃,这女人便是亚当先生的“真爱”,也是结发老妻。至此以后,某一特定女人的背叛总会相应地引起某一特定男人的心口疼。据统计,二十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因心脏病而猝死的男人成几何倍数增长。医学界分析,
——献给痛过和将要痛的朋友们近来总感觉有些痛。且不去管它是哪儿痛或是哪一种痛吧。痛定思痛,对痛这玩艺儿颇有领悟。现向诸位汇报如下。痛是人生一种非正常状态。正常状态下的生命或者说人生应该是这样:他感觉不到他的肉体的存在。因为一切都运用自如,都运转正常,而运用自如和正常运转的肉体不被灵魂所感知。这好比我们坐在汽车上飞驰过城市,却感受不到汽缸里的灼热和齿轮咬合的磨砺。而痛则是一种警告,提醒你:你的机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