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的森瑟·弗朗兹博士一直致力于对“道歉最佳时间”的研究。一般人认为,在失言后的10分钟内向生气的“受害人”承认错误,是最理想的道歉。但森瑟博士却说,在道歉的具体时间的选择上,晚点要比早点好。过早地道歉会让你的诚恳度降低,受害人并不会立刻相信你的话,反而会认为你只是害怕遭受到吵架之后的不利结果而“委曲求全”,并非真心悔改;但如果道歉的时间太晚,别人又以为你是事后追悔,另有他图。
所以,吵架48小时后应是道歉的“最好时机”。48小时内,两个人还对彼此之间所发生的不快存有比较清晰的记忆,超过了这个时间,受到伤害的一方便会开始原谅施害者所犯错误,并开始慢慢将其淡忘。经历了这个阶段的缓冲,吵架双方看待事件将会更加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也会更加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