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那么多,可惜没几个是真心。知己那么多,可惜没几个会懂你。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就放弃了所有。可最后,只给自己留下了卑微。曾经的曾经,你出现过。可消失了,你说你爱的不是我。所以,我一直伴你左右,却无法感动你。直到,最后的最后,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所谓的幸福。可是,就好似一场阴谋,让我沉沦。爱情,总有保质期。或许,我们早就度过了这段时期。剩下的是责任,可我却看不透你。曾经问过一个人。我说。如果我们两个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把自己心中的故事讲给更多的人听。每天的夜晚我的脑海里就会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在欢腾,每天夜晚我的脑海里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在喷涌。然而那些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作为一个奔向职业作家道路前进的人,写不出有结局的故事无疑是致命的。事实证明这的确是真理,因为从小学六年级我在演草纸上写下了心中第一个故事开始,我已经陆陆续续搁浅了近十本没有结局的小说。然而我最终还是讨厌写出故事的结局,不是
那时的你16岁,成天嬉皮笑脸,朋友都说你笑起来像个疯婆子。你记得那时的天空很高很蓝,夏夜总是凉爽如水。你总是低头走路,一路上横冲直撞。那天你一如往常地快步走在校园的马路上,不小心撞到一个人的怀里。你抬起头来看了看,那是一个很高很白的男生,你不敢多看又低下头连忙说了好几句对不起,他对你微微一笑,你看着他的笑容,温暖如春。你突然觉得有些眩晕,然后捂着发烫的脸跑开了。一路上你一直在想着那个男生,你甚至觉
星期三下午闫教授的心理学史课,刘希媛见到了一个多月没来上课的郑逍南,自上次骗他去痴狂物理学家应先人的办公室之后,这是刘希媛第一次见到他。一个多月没来上课的郑逍南的突然出现,让班里不少同学大吃一惊。虽然别人对他旷课迟到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但这次毕竟一口气连续旷了一个月的课,这在A大还是绝无仅有的,或许也是空前绝后的事。郑逍南进来的时候,上课铃声刚响过不到一分钟,闫教授的课也才刚刚开始,但是不打报
2012年2月26日,我们相识的日子。三年了我依然记得,因为你是我最爱的人。那年我16岁,你15岁。那个时候我还在嘲笑你年龄小,你每次都异常严肃的和我说:“我已经16岁了”每当那个时候我都会笑到肚子痛。也许从那时我就喜欢上你了吧,只是自己还未曾察觉。爱情是如此的潜移默化。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长得不帅还那么二,口才不好还那么贫,以前看言情小说的时候,总有这种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吵出真感情来的桥段,当时就
走进书店,又找到了久违的感觉。我激动,我兴奋,这里才是我要的温暖和希望。翻着喜爱的作品,一阵淡淡的书香散发着,看着那些优美的文字,有点忧伤的语句,我有点想哭的冲动。我原本属于书的世界,书让我觉得人生最幸福,常常想,坐在阳台上,捧着一本书,在阳光下,是多么惬意的时光!也想自己写点东西,当个作家,一直是想要的梦。这个梦是个伟大的工程。等到梦有一天开花了,我会哭泣,对于我来说是多么不容易!走了大半辈子的
那年夏季,从中国最南来到了最北,冥冥之中可能是向往北方的雪景吧。从夏季里走来,我床铺的对面是路边一排整齐的法国梧桐,宽大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在阳光的余晖中慢舞。偶尔也会有喧嚣的蝉鸣,一阵接着一阵,他们像是赛歌,也像是倾诉爱情。翠绿的叶片在灿烂的阳光中展现着生机勃勃的生命力,或许已经到了秋天,他的颜色变得墨绿,不像南方生长的那样青翠。他们舒展着宽大的叶片,享受着这秋天里最后的阳光。在我居住的海岛,
村子里的树叶已枯黄凋落,在去姥姥家的路途中,一个无比熟悉又有少许陌生的背影呈现在我的面前,数步之遥,是她---当年那个我梦寐思服的姑娘。水波纹的黄发,高跟鞋,指甲染得红红的,格外显眼。即使几年未见,各自都被岁月的年轮印上了风霜痕迹,变了模样,但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只是见她孤零零站在布满青苔的石板路上,凝视着远方,若有所思的样子,神情忧郁,看上去有点落寞,郁郁寡欢,仿若心中装满了许多难言的心事,没有
如果我们不曾告别,我想我们永远都不会懂得再次相拥的温暖。赵枝让我滚的时候,我刚好砸坏他最爱的银皇后万年青盆栽,在这之前,我掀了他的书架,拆了他的键盘,改了他的信用卡密码,剪坏了所有我送他的衬衣......被撕坏的羽毛枕头静静地躺在地板上,那些没有重量的白色无辜地飘荡着,然后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我面无表情地看着赵枝,他的目光落在窗外,我种的海芋长得正好。都说沉默是最好的惩罚,我想我活该。我若无其事地
夜里这满天的星辰似那湖水里的波光,美得像一副不真实的画,而画中那个男孩的眼中却失了神采,像极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提线木偶,这夜也是他那颗以腐烂的心唯一的归宿,或许他应该自觉地消失,或许他应该离开那个不欢迎他的家。有些事不用说他都懂,例如他的存在是个错误,是个不被原谅的错误,他都懂,因为他们总对他说;“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还不死······。”所以他都懂,自然也知道这不堪的自己也不该在苟延残喘的
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我会默默的喜欢你那么多年。那年你被空降到我们公司,见到你的时候,我其实也没有感觉,就是单纯的觉得你完全符合高富帅这三个准则,要不是你第一次跟我打招呼,跟我说话,我或许永远也不会体验这么一段没开花的爱情。后来我从其他同事那里得知你有女朋友,我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难过,我是不是该开心自己以后可以对你死心,不再受你的控制,其实我还是难过的,但还是努力的每天暗示自己,你值得拥有更好的,我
在你大一还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曾经喜欢过你。我承认,我再也没有如此单纯的喜欢别人了。那年,我们刚踏上大学的校门,却早已在见面之前知道了彼此的存在。那时候,你不帅,我不美;那时候,你见识丰富,而我却单纯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孩。我在银行见到你的时候,因为胆小和内向没有勇气跟你sayhi。那不是一个好的开始,这让我们直到军训结束也始终没有对话过,但却一直在QQ上热火朝天的瞎聊着。那时候,你的每一句关心和晚
天下风,吹起你的青衫,云,卷起你的盔甲。郎君,缘何因我失了天下?看那武王万士奔袭,笑那诸侯金戈铁马。卿,你却不知,拥你入怀,我便有了整个天下。然而,前世,我却终究只是那君王胯下的白马,流着泪,看你君王怀里笑颜如花。当我千年苦修转世为人,我发誓,一定要凡尘世里,众里寻她。风,吹起了你的长裙,云,卷起了你的秀发。卿,你可知我已在茫茫人海寻你千年,泪如雨下。你可知我曾化身风度翩翩的王维在你府下,而你却终
曾几何时,以文字为生,奔走各处,品尝悲喜,参透人生,曾是我的一个梦。追梦这场旅程,磕磕碰碰,起起伏伏…我也会累、会倦;也曾怯懦、曾退缩;可却从不曾放弃。有些事情只有停下来才能看的更清楚,总有些重要的事情赋予我们打败恐惧的勇气。我始终相信,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而我的双手,迎着风,也可以托起希望的重量!总有那么一个时刻,那样一个地方,让你光芒四射。而今天,这一刻,我站在这里,向大家缓缓诉说,为那不曾
午夜的夜空是最美的,沫沫曾想过无数次这样的画面。但躺在宽大床上的她没有任何的欣喜,从未喝过酒的她犹记得被那个公认的花心少爷灌了一杯。就那么一杯,让沫沫在众人中成了唯一的醉者。“醒了,头还疼吗?”易凡看着隐约有些睁眼四处看的沫沫,轻声的问。他的声音有种温度,听在耳里让女子的心会有种痒。他口里散发的热气在沫沫的耳旁荡漾开,但沫沫却翻了个身,背对着这个多情的男人。“怎么,怪我逼你喝酒。”他又得寸进尺的移
风,是柔美的,是幽雅的,当然也是灵动的。一阵清风拂过,我们毫不犹豫地张开双臂、仰着头,做着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那经典的优美动作。同时,思想也悄悄地离开我们的躯体,飘向山川,飘向河流,飘向平原,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小学时,我是童真的一代。课堂中,在老师温馨的话语里,天真无邪地背着双手,聆听老师讲着的大学的神圣。他说,大学有五颜六色、味道鲜美的零食,也有奇形怪状、不知名目的玩具,例如:比萨饼,巧
看了《匆匆那年》的电视剧和小说,心中感触颇深,也许是跟我的经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它唤起了我高中时候关于爱情的点点滴滴的回忆。还记得那时我上高一,在第一个学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我和他,机缘巧合,渐渐地走到了一起,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初恋。我们本来都是高一(10)班的,但是文理分科的时候,他选择了理,被分到了5班,而我选择了文,依然留在10班,分班后,我们还恰好是楼上楼下,所以见面还是很
写给你,我曾经喜欢过的你。可是却与你无关的我,在这里祭奠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我的荷尔蒙来了晚了些,直到上了大学,我才有了对异性的遐想,对男朋友的幻想,对爱情的向往。而在大学以前,我只不过是一个学习的机器,这台背负了父母太多期望的学习机器,并不好使,不是螺丝掉扣,就是大脑转的太慢,总之,十几年下来,我这台学习机器,以考上了一个师范类专科结尾。步入大学之后,像我这种学习痴呆型的学渣,称作好学生吧,不合
这世上最痛苦的一件事,也许就是得不到,忘不了,还自私地不想放手。无论对象是物还是人,一旦喜欢上了,便想把它占为己有。不要说你没有这样想过,再善良的人也会在某一个时刻腹黑地想过:这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因为每个人都摆脱不了自私的嫌疑,只是自私表现的程度不同罢了。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我的一个朋友小c。如果暗恋也算是恋爱的话,我真的要狠狠地佩服小c了,她暗恋那个人长达十年之久,到最后她要重新接纳另一个人的时
现在距2012年多久了呢?就是曾经被称作世界末日的那年。我浑浑噩噩的从末日中挣扎着活过来,现在也活得很好,在安安静静的念大学,晚上不会做梦,日子平静安逸。2011年10月19日,到画室的第一天,故事就要开始了。2012年开始了集训,我们分到一个小组,于是相识。2月18日那天我传了很多照片,小组一起去画室旁边的小山上玩儿的照片。那小山叫石臼山。还记得有一次从很陡的路往下走,他就在一边的石头上一个个的